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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分包括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又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8-10
    【导读】:

    一、行政处分内容: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二、行政处罚内容:

    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3、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5、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6、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7、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8、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警告既是行政处罚也是行政处分。

    1、法律法规中的“警告”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的谴责和警示,属申诫罚。其目的是通过对违法行为人一种精神上的惩诫,以申明其有违法行为,并使其以后不再违法,否则就要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警告可以口头作出,也可以书面作出;书面作出的,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做出的警告当属书面警告。

    2、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警告”

    行政警告是一种警戒性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轻微的一种制裁方式。其内容是,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违纪,应当予以及时改正。

    如仍进行或不停止此种违法违纪行为,将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警告适用于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情节轻微,仍可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行政机关公务员。

    扩展资料: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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