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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没有工作,男方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2-25
    【导读】:

    生育津贴是针对生育妇女的,男方没有资格领取。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扩展资料: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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