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中央政府设置什么管理西藏事务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3-01【导读】:
简述元朝中央政府管理西藏的机构方法/步骤1/4分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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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政府设置宣政院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从此,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从无一个朝代间断过。

宣政院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中央管理机构,是西藏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西藏地方官员的举荐、任用,以及在西藏地方所有问题的管理。

第二部分是地方管理机构,一是“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二是“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三是“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

宣政院设置,院使10员,从一品,同知2员,正二品,副使2员,从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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