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竣工验收并申请零售经营资格--办理流程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3-09填写《加油(气)站(点)竣工验收表》(附件5)、《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和《成品油零售企业年审表档案》










省商务厅出具的项目建设批复和《加油(气)站(点)新建项目审批表》或《加油(气)站(点)迁建、扩建项目申报表》或《加油(气)船经营条件审核表》,以及项目设计方案会审通过的证明材料并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
3/12与年审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4/12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6/12经省商务厅或被授权的市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牵头的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路、港航)、安监、消防、环保、气象、质监等部门参加的综合验收纪要
7/12若加油(气)船的验收,需提交由港口、海事(船检)或渔业(渔政)或内河(船检)等船舶和水域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格证书旧船更新项目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8/12若迁建项目还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原地改扩建项目需提交《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并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和原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9/12县级及以上质监、消防、安监等部门出具的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0/12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商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单
11/12加油(气)站(点、船)所在地平面图及全景照片
12/12现场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告知结果及取证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信息。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文章链接:http://www.1haoku.cn/art_298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