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可以代理签字吗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4-07可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或者办理其他个人银行账户业务,原则上应当由开户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
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合法的委托书等。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证明代理关系的公证书。
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书等,对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应比照本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进行,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无法确认代理关系的,银行不得办理该代理业务。
代理开户业务管理。如开户申请人确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前往银行网点,银行可以采取上门办理等方式办理开户。银行应合理控制个人以委托代理方式代理他人或者被他人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数量。
身份信息留存。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当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以电子方式存储的身份信息以及委托书原件等,有条件的可留存开户过程的音频或视频等。
扩展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5)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6)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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