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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离婚了,想把户口牵回娘家,需要哥哥嫂子同样吗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4-22
    【导读】:

    女儿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娘家,不需要哥哥嫂子,但是需要户主同意,要看户主是谁。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地办理程序: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注: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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