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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多久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3-30
    【导读】:

    病例在医院可以保存如下:

    一般而言,病例可以保存“三十年诉廊销”。具体的说: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愁八小于十五年。

    而且病例保管不能随意涂改、销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裹财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病例的规定: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是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材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别的病历材料。

    患者按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是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该提供复印或是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是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是复制病历材料时,应该有病患到场。

    以上内容参考:黑龙江蒙古族自治县法院网-住院病历的保存年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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