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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将档案从人才市场借出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4-21
    【导读】:

    申报条件:档案托管人员及其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

    1、个人查阅:

    (1)个人身份证;

    (2)填写《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

    2、单位查(借)阅:

    (1)单位介绍信1份;

    (2)查档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原件或身份证);

    (3)《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

    1、个人需查阅档案的,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告知或复印给个人。

    2、单位查阅须在阅档室进行,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拍录档案内容。需要复印拍录的,需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

    4、借出档案: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按单位查阅档案提供材料,办理档案借出。

    5、档案归还:在规定时间内借档者将档案及时归还,档案须经借档单位密封,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档案后,办理解除借阅协议。

    扩展资料:

    档案内哪些材料可以借阅。如何办理借阅(深圳)。

    答:一般情况下,下列档案材料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借出,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借出,还需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1、入深调令:

    (1)调干入深圳的提供《调动通知》;

    (2)毕业生接收入深圳的提供《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学生接收入深圳的提供《留学生行政介绍信》;

    调、招工入深圳的提供《招用员工通知》或《积分入户通知》。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初、中、高级),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等。

    3、履历材料、学籍档案等,只能复印后加盖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公章。

    参考资料:三亚人社局-人事档案查(借)阅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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