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孕妇哪些费用可以报销生育保险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7-10【导读】:
重庆孕妇哪些费用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可以报销的费用项目如下工具/原料more手机:华为mate9系统:Android 9方法/步骤1/6分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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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报销费用产检报销费用
第一:产检费用可以报销,按时不同级的医院报销的金额有差异。一级医院是300元,二级医院是400元,三级医院是500元。

第二:正常顺产可以报销。一级医院是1200元,二级医院是1400元,三级医院是1500元。

第三:刨宫产可以报销。一级医院是2500元,二级医院是3000元,三级医院是3100元。

第四: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可以报销。限额500元以内,超过不同的部分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同的比例。

第五:如果是7个月以上的引产,也可以报销。一级医院是1200元,二级医院是1400元,三级医院是1500元。

第六:若出现难产的情况,一级医院是1800元,二级医院是2000元,三级医院是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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