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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向哪个部门检测,噪音向哪个部门检测知识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9-08
    【导读】:

    噪音由环保部门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扩展资料

    减少噪音的3种方法: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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