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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以办信用卡的名义让我转钱给他属于诈骗吗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2-22
    【导读】:

    朋友以办信用卡的名义让我转钱给他不属于诈骗,依据诈骗的金额而定,如果诈骗超过3000的,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特别巨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信用卡诈骗属于犯罪类型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归类在金融诈骗罪中,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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